【新要聞】厘清阿特斯科技股權交易遺留糾紛!智動力3.43億元股權收購衍生雙向訴訟終審落地:應收1.5億元減值補償、應付1.06億元股權尾款,公司擬債務抵銷對沖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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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晚間,深圳市智動力精密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智動力”或“公司”)發布關于重大訴訟的進展公告。公告披露兩起同源重大股權收購訴訟的二審終審結果,兩案均源于公司2020年作價3.43億元收購廣東阿特斯科技49%股權的交易,為雙方互相起訴的對訴案件。法院二審維持一審原判,智動力需支付剩余股權轉讓款10595萬元,同時可收取對方股權減值補償款15001.35萬元,目前雙方均未履行判決義務,公司計劃通過債務抵銷方式處理相關款項,本次訴訟最終財務影響將根據后續實際執行及年度審計結果確定。
公告顯示,本次披露的兩起二審終審訴訟案件,均源自公司與自然人周桂克在2020年開展的同一筆股權收購交易,標的為廣東阿特斯科技有限公司49%股權,交易總對價34300萬元,兩起案件互為對訴案件,形成雙向債權債務關系,目前兩案二審均已判決生效。
公告稱,2020年,智動力與周桂克簽訂附條件生效股權收購協議,約定公司收購周桂克持有的廣東阿特斯科技有限公司49%股權,交易總價34300萬元,后續公司累計向周桂克支付股權轉讓款23705萬元,剩余10595萬元款項未支付?;谠摲莨蓹嗍召弲f議,雙方后續產生雙向訴訟糾紛。2024年,智動力依據協議中的減值補償、交易價款使用約束條款,因標的公司股權發生減值、周桂克存在違約使用交易價款情形,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周桂克支付補償及違約金;同年12月,周桂克就智動力未付清剩余股權轉讓款事宜,反向提起訴訟。2026年8月7日,兩案均收到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終審判決。
本次披露的第一起重大訴訟案號為(2026)粵03民終4003號,對應一審案號(2024)粵0307民初36441號,案件當事人為智動力作為一審原告、二審被上訴人,周桂克為一審被告、二審上訴人。該案一審階段,廣東省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判令周桂克于判決生效三十日內向智動力支付阿特斯減值現金補償款15001.35萬元及逾期支付利息,利息以15001.35萬元為基數,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自2024年6月12日起計算至款項付清之日止,同時駁回了智動力的其他訴訟請求。周桂克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次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審案件受理費791867.50元由周桂克負擔,該判決為終審判決。
本次披露的第二起重大訴訟案號為(2026)粵03民終3999號,對應一審案號(2025)粵0307民初2644號,案件當事人為周桂克作為一審原告、二審被上訴人,智動力作為一審被告、二審上訴人。該案由周桂克起訴發起,要求智動力支付剩余股權轉讓款及逾期利息,一審法院判令智動力于判決生效十日內向周桂克支付剩余股權轉讓款10595萬元,并分段支付逾期付款利息,分別以305萬元為基數自2022年7月27日起、以3430萬元為基數自2023年10月16日起、以6860萬元為基數自2024年5月17日起,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算至款項付清之日止,同時駁回周桂克其他訴訟請求。智動力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次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審上訴費599793.16元由智動力負擔,該判決為終審判決。
目前兩案終審判決均已生效,相關各方暫未履行判決給付義務。因兩案源自同一筆股權交易,智動力對周桂克負有股權轉讓款支付義務,同時對周桂克享有減值補償款債權,公司擬通過債務抵銷的方式履行本案判決義務。本次訴訟對公司本期及期后損益、所有者權益的具體影響,將以后續實際執行情況為準,公司將嚴格按照企業會計準則開展財務處理,最終財務影響以審計機構年度審計確認結果為準。
公告表示,本次二審判決為終審判決,已發生法律效力。公司將積極維權,依法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目前相關方尚未履行判決義務,且公司擬通過主張債務抵銷方式履行判決義務,對公司本期及期后損益或所有者權益的具體影響以實際執行情況為準。公司將根據企業會計準則進行相應財務處理,具體影響以審計機構年度審計確認后的結果為準;公司將持續關注案件執行進展,并根據后續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告稱,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兩起同源重大訴訟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其余未裁決的小額訴訟、仲裁事項涉及總金額約4.27萬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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